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務條款
1.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務條款的確認
本服務條款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旦您點選"注冊"并通過注冊程序,即表示您自愿接受本協(xié)議之所有條款,并已成為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注冊會員。
用戶在享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絡會員服務的同時,同意接受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絡會員服務提供的各類信息服務。
2.服務內容
2.1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務的具體內容由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對其所提供之服務擁有最終解釋權。
2.2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上向其會員提供相關網絡服務,與相關網絡服務有關的設備(如個人電腦、手機、及其他與接入互聯(lián)網或移動網有關的裝置)及所需的費用(如為接入互聯(lián)網而支付的電話費及上網費、為使用移動網而支付的手機費)均由會員自行負擔。
3.會員帳號及密碼
您注冊會員成功后,將得到一個帳號和密碼。您應妥善保管該帳號及密碼,并對以該帳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及事件負法律責任。因黑客行為或會員保管疏忽致使帳號、密碼被他人非法使用的,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您發(fā)現任何非法使用會員帳號或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與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聯(lián)系。
4.會員權責
4.1 會員有權按照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向會員提供的各項網絡服務,如果會員對該服務有異議,可以與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聯(lián)系以便得到及時解決。
4.2 用戶在申請使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網絡服務時,必須向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如 個人資料有任何變動,必須及時更新。
4.3 會員須同意接受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會員發(fā)送促銷或其他相關商業(yè)信息。
4.4 會員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網頁上發(fā)布信息或者利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服務時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際法的有關規(guī)定。
4.5 對于會員通過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網上消息平臺(包括但不限于論壇、BBS、評論)上傳到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網站上可公開獲取區(qū)域的任何內容,會員同意授予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全世界范圍內享有完全的、免費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銷的、非獨家的權利,以及再許可第三方的權利,以使用、復制、修改、改編、出版、翻譯、據以創(chuàng)作衍生作品、傳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內容(整體或部分),和/或將此等內容編入當前已知的或以后開發(fā)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體或技術中。
4.6 會員承諾不會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消息平臺(包括但不限于論壇、BBS、評論)發(fā)布如下信息: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4.7 會員單獨為其發(fā)布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上信息承擔責任。會員若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散布和傳播違法信息,網絡會員服務的系統(tǒng)記錄有可能作為會員違法之證據。
4.8 會員不得利用本站的服務從事以下活動:
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未經允許,對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4.9 會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本站的服務。
4.10 會員承諾遵守本站的所有其他規(guī)定和程序。
4.11 如果會員違反上述規(guī)定,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有權要求其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刪除會員發(fā)布的信息、中斷或終止會員使用網絡的權利等),以減輕會員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影響。
5.服務條款的修改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服務條款而無需事先通知用戶。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行使該修改權,無需對用戶或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會員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動選擇取消會員資格;如果會員繼續(xù)使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務,將被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條款。
6.服務內容的修改或中斷
鑒于網絡服務的特殊性,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或中斷其部分或全部網絡服務的權利,并無需通知會員或為此對會員及任何第三方負責。
7.會員隱私保護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尊重會員的隱私權,不會公開、編輯或泄露任何有關會員的個人資料以及會員在使用網絡服務時存儲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非公開內容,但以下情況除外:
事先獲得會員的明確授權;
遵守法律規(guī)定或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合法服務程序;
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合理要求;
維護社會公眾利益;
維護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合法權益;
符合其他合法要求。
8.中斷或終止服務
如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會員提供本協(xié)議項下的網絡服務,而無需對會員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會員向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
會員違反本協(xié)議的規(guī)則或不履行其所承擔的義務。
除此之外,會員可隨時根據需要通知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終止向該會員提供服務,會員服務終止后,會員使用服務的權利同時終止。自會員服務終止之時起,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不再對該會員承擔任何責任。
9.知識產權
9.1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網絡服務中提供的任何文本、圖片、圖形、音頻和視頻資料均受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未經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事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復制、傳播這些內容,或用于其他任何商業(yè)目的,所有這些資料或資料的任何部分僅可作為個人或非商業(yè)用途而保存在某臺計算機內。
9.2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為提供網絡服務而使用的任何軟件(包括但不限于軟件中的任何文字、圖形、音頻、視頻資料及其輔助資料)的一切權利屬于該軟件的著作權人,未經該著作權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對該軟件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或反匯編。9.3 如有著作權人發(fā)現會員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發(fā)表的內容侵犯其著作 權,并依《互聯(lián)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信息網絡傳播保護條例》的規(guī)定向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發(fā)出書面通知并提供相關內容的著作權權屬證明的,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有權在不事先通知會員的情況下自行移除相關內容,并依法保留相關數據。
9.4 若會員對9.3條指向內容依法享有發(fā)表權,可以向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及9.3條指向之著作權人一并發(fā)出說明被移除內容不侵犯其著作權的反通知,反通知應為書面形式,并包含如下內容:
明確的身份證明、住址、聯(lián)系方式;
被移除內容的合法性證明;
被移除內容在互聯(lián)網上的位置;
反通知內容的真實性聲明。
符合規(guī)定的反通知發(fā)出后,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有權恢復被移除內容。
10.點評積分
10.1 點評積分是指,您通過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預訂酒店、機票、景點、線路線路服務,在入住酒店、乘坐飛機、游玩景點享受完線路回來后,對您入住的酒店、乘坐的航班、游玩的景點、觀看的演出、享受的租車服務和線路發(fā)表點評,由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給您的現金獎勵。
10.2 積分和用戶表揚還是批評商家沒有關系,只要用戶有真實消費記錄且按照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規(guī)定的格式提供了原創(chuàng)的點評內容,均可獲得該積分(稿酬)。
10.3 點評積分是由我們網站促銷返還的:
(1) 與酒店無關,您不能向酒店前臺索要;
(2) 與機場,航空公司無關,您不能向機場,航空公司索要;
(3) 與景區(qū)無關,所以您不能向景區(qū)索要;
(4) 與演出主辦方、場館方無關,您不能向演出主辦方、場館方索要;
(5) 與租車供應商無關,您不能向租車供應商索要;
(6) 與導游無關,您不能向導游索要;
(7) 請在收到點評短信后的60天內進行點評,過時將不再返還點評積分。
10.4 點評積分累積存入您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積分帳戶,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年12月18日零點至次年12月17日24點為一個消費年度。
(1) 在一消費年度(每年12月18日零點至次年12月17日24點)內,賬戶金額達到111元時,即可申請?zhí)岈F。
(i) 在申請?zhí)岈F時請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發(fā)票:抬頭必須為"蘇州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發(fā)票內容為服務費,其他類型發(fā)票無效,請在發(fā)票上注明匯款帳號,發(fā)票郵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環(huán)城南路1118號,云南旅游國旅大樓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財務部,為了防止發(fā)票丟失,請使用掛號郵寄或特快專遞。
(ii) 如果您無法提供符合條件的發(fā)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將扣除提現金額10%,作為稅款及手續(xù)費。
(2) 在一消費年度(每年12月18日零點至次年12月17日24點)內,賬戶金額未滿111元時,賬戶金額將在12月18日零點轉化為和點評積分額度相等的消費券。
(i) 消費券適用于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部在線支付的酒店、機票、景點、演出門票、租車、線路產品。
(ii) 由點評積分轉化成的消費券,自轉化日期起,有效期為兩年。
(iii) 客戶使用消費券購買酒店、機票、景點、演出門票、租車、線路服務,仍可獲得相應的點評積分。
10.5 用戶獲得點評積分后,用戶提供內容的著作權即歸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書面許可,不得抄襲相關內容,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公司依法獨立主張抄襲方的侵權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承擔。
11.免責聲明
11.1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對任何因會員不正當或非法使用服務、在網上進行交易、或會員傳送信息變動而產生的直接、間接、偶然、特殊及后續(xù)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11.2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對任何他人的威脅性的、誹謗性的、淫穢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內容或行為或對他人權利的侵犯(包括知識產權)不承擔責任;并對任何第三方通過服務發(fā)送或在服務中包含的任何內容不承擔責任。
11.3 會員明確同意其使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務所存在的風險以及使用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絡服務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己承擔。
11.4 對于因不可抗力或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網絡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用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11.5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不對所提供之網絡服務做任何類型之擔保,包括但不限于:
網絡服務一定能滿足會員要求;
網絡服務不會中斷;
網絡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準確性。
但是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對不違反規(guī)定的特定目的擔保不作限制。
12.賠償
因會員對本服務之使用而導致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遭受任何來自第三方之糾紛、訴訟及索賠要求,會員同意向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關聯(lián)企業(yè)、職員賠償相應損失(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并盡力使之免受損害。
13.通告
所有發(fā)給會員的通告都可以通過重要頁面的公告、電子郵件以及常規(guī)信件的形式傳送。
14.法律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務條款之效力、解釋、執(zhí)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發(fā)生爭議,應提交至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
15.其他規(guī)定
本服務條款中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在解釋本服務條款時應被忽略。